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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捷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(电话:13002060360)主营业务:SDS编制、SDS翻译、*技术说明表、*数据单、GHS版本SDS、SDS编写等服务,服务领域覆盖工业化学品、农药和消杀产品、化妆品、食品和食品接触材料、消费品等多个行业。
我们货物运输条件和化学品危险性
广州捷测技术已和国内外多家航空海运公司合作,开展MSDS和编制以及货物运输条件和咨询服务。
业务范围
1. 货物运输(空运、海运、公路运输、铁路运输)条件服务与咨询
货物运输条件是MSDS服务的一个具体应用特例,依据国内外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法规、标准,如联合国《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》、国际航协《危险品规则》(IATA DGR)、IMO《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》(IMDG Code)、《危险化学品*管理条例》、《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》、《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》、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》,以及物质*技术说明书(MSDS),对货物进行分类,并对其运输*性作出评价和建议,为货运企业的运输*把关。同时,可为货物运输各环节的货主、货代、承运人提供各类货物的包装、适航(适运)性等咨询服务。
联合国危险品分类
*1类 爆炸品 |
*4类:易燃固体,易于自燃的物质,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 |
||
1.1 |
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|
4.1 |
易燃固体,自反应及相关物质和减敏的爆炸品 |
1.2 |
具有喷射危险而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|
4.2 |
易于自燃的物质 |
1.3 |
具有起火危险和轻微爆炸、喷射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|
4.3 |
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 |
1.4 |
无显着危险性的物质和物品 |
*5类:氧化性物质和**过氧化物 |
|
1.5 |
具有整体爆炸危险性的非常不敏感物质 |
5.1 |
氧化性物质 |
1.6 |
无整体爆炸危险性的较不敏感物质 |
5.2 |
**过氧化物 |
*2类:气体 |
*6类:毒性和感染性物质 |
||
2.1 |
易燃气体 |
6.1 |
毒性物质 |
2.2 |
非易燃*气体 |
6.2 |
感染性物质 |
2.3 |
毒性气体 |
*7类:放射性物质 |
|
*3类:易燃液体 |
*8类:腐蚀性物质 |
||
*9类: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 |
磁性及咨询服务
由于某些货物含有磁性,对飞机的导航系统和控制信号有干扰,国际航协(IATA)将磁性货物列为*9类危险品,在收运时**加以限制。因此具有磁性的货物在航空运输前都需要按照IATA DGR的要求进行磁性,以**航空运输的*。
(1) 经磁性合格并出具《货物运输条件书》的货物可作为普通货物运输。
(2) 对于磁性不合格的货物则提供包装、屏蔽方面的咨询和建议,尽可能使之符合普通货物的运输条件。
2.化学品理化参数和危险特性及危险性
根据联合国《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试验与标准手册》、GB 19521.1~14、GB/T 21565、GB/T 21611~21624、GB/T 21630~21632、GB 5085.1~7、TB/T2688、EC 440/2008、ASTM D92、D93、D6450、D7094、D56等物性测试标准,对化学品的理化参数及危险特性进行。依据GB 12268、GB 6944、GB 13690、联合国《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》、《危险废物名录》等标准,对化学品进行分类,为化学品登记、生产监督管理、环境保护等提供科学依据。
测试项目
理化参数 |
危险特性 |
pH值 |
气雾剂易燃性判断 |
开杯闪点 |
易燃液体判断 |
闭杯闪点 |
燃烧速率测定 |
燃点 |
自发热物质判断 |
熔点/熔程 |
遇水释放易燃气体判断 |
沸点 |
氧化性物质判断 |
密度 |
腐蚀性测定 |
粘度 |
确定含硝酸盐的化肥自持放热分解能力 |
3. MSDS/标签编制和咨询服务
MSDS (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, 物质*技术说明书),又称化学品*技术说明书或化学品*说明书(缩写:CSDS或SDS),是一份关于化学品燃爆、毒性和环境危害以及*使用、泄露应急处置、主要理化参数、法律法规等方面信息的综合性文件,其主要作用是使用户明了危险物质的有关危害,在运输、储存、使用、处置的过程中能主动进行防护,从而减少职业危害、预防危害事故发生并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。
目前,国内外都已经实行了MSDS制度,如果没有MSDS,用户可以拒收,运输单位也可拒运。由于不能提供MSDS而导致在运输、储存、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,则*由生产(经营)者负责。我国法规《危险化学品*管理条例》、《工作场所*使用化学品的规定》也明确规定生产、经营危险化学品时,**进行化学品危险性鉴别和评估,相关登记,并一定要随货向用户及储存、运输的单位提供符合标准的MSDS。
广州捷测技术**从事化学品理化特性特别是危险特性的工作,熟悉国内外的法规、标准,有丰富的资料储备,可以为您提供下列服务:
(1)中国版MSDS/标签编制和咨询服务;
(2)国际版SDS/标签编制和咨询服务;
(3)GHS分类/标签/SDS编制和咨询服务;
GHS是《**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》(Globally Harmonized System of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ing of Chemicals)的简称,其主要内容是根据化学品物理、健康和环境危害对物质和混合物进行分类,共分为28大类,其中物理危害16类、健康危害10类和环境危害2类,并统一危险公示要素(包括标签和SDS的要求)。GHS旨在通过提供一种国际上可理解的危险公示制度,统一化学品的分类和标签,以便加强化学品处理、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的人类健康和环境保护。目前,国际上已进入GHS执行的缓冲期阶段。中国也于2008年开始实施GHS制度。
(4)按欧盟CLP法规分类/标签/SDS编制和咨询服务。
2010年12月1日,一项波及面**过REACH的法规已强制执行,这就是CLP法规(《欧盟化学品分类、标签和包装法规》Regulation (EC)1272/2008)。CLP贯彻了GHS,将逐步取代欧盟原有的两个指令:Directive 67/548/EEC(物质的分类与标签)和Directive 1999/45/EC(配制品的分类与标签)。从2010年12月1日起,所有在欧盟市场上投放化学品物质的供应商都应按照新CLP法规对其物质进行分类标签。从2015年6月1日起,所有在市场上投放化学配制品的供应商应按新CLP法规进行分类标签。危险物质指令(DSD)的分类将持续到2015年6月1日。
CLP法规所涉及到的物质比REACH的范围更加广泛,几乎涵盖了所有在欧盟市场上销售的物质和混合物。面对CLP法规,企业需要做的主要有三个方面:①对出口产品的分类、标签、包装进行更新;②更换符合CLP法规的SDS;(3)向CLP法规实施欧洲化学品管理署(ECHA)进行通报。